中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13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感到很高兴,他们所在的幼儿园分别被区政府奖励了2万元。原来,从2008年起,为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合肥市包河区出台规定,如果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就有可能获得区政府最高2万元的奖励。在这一政策的激励下,包河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纷纷积极添置设施设备,聘请高素质师资,不断提升办学品位。
一个时期以来,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发展比较滞后和比较薄弱的环节,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民办幼儿园鱼龙混杂、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一系列问题大量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近年来,合肥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学前教育的责任,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各项办学行为,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自2009年开始,合肥市在全省首创,将公办、民办幼儿园建设纳入该市民生工程行列,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专项奖补在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园等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同时,为明确县区、镇街政府举办学前教育的职责,合肥市规定,县区、镇街政府是举办学前教育的主体,必须担起责任,要对应市里专项经费做好资金配套。仅2009年,在市财政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的带动下,各级财政投入幼儿园建设资金2188.35万元,全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为67所幼儿园购置了教育设施设备,新创建了10所市级一类幼儿园。2010年,合肥市再次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无证幼儿园转变为有证幼儿园,鼓励新建小区开办配套幼儿园,补助新建的乡镇公办幼儿园。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合肥市明确,下一步还将加大专项资金额度。 前些年,合肥市学前教育机构鱼龙混杂,尤其是一些无证办园机构,只注重收费,不注重安全,更不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甚至是一间房子几张桌子就可以招生办园。还有一些新建小区不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区居民的孩子无幼儿园可上。而规范学前教育的管理制度只有教育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事实上,这些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有关部门根本不予理睬的尴尬局面。为此,2008年合肥市人民政府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立法请求,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列入2009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及时启动。2009年下半年,《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先后经合肥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10年2月1日实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机构设立、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条例》严禁学前教育机构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支教费,严禁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随着《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规范效应的逐步显现,合肥市学龄前儿童的家长们纷纷叫好。有家长说:“以前小孩上幼儿园要交不少赞助费,现在政府给了我们保护伞,以后我们家长再也不用因为赞助费而发愁了。”《条例》还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交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这一规定将有效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孩子无处上幼儿园的困境。
近年来,随着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方略的实施,合肥外来人口急剧增加,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如何保障学前教育发展与城市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如何破解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成为教育决策者思考的重点之一。2009年初,合肥市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面向全国招标编制全市学前教育布点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将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统筹管理,和谐发展。据此,合肥市学前教育机构将由目前的365所增加至2020年的1000所,届时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将更加合理,每万人口拥有一所15个教学班的幼儿园。仅以滨湖新区为例,该区为合肥市新建开发区,现有人口13.4万,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1500人。按照新区发展目标,2020年该区将拥有120万人口。为呼应这种大发展的态势,合肥市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将在该区新建幼儿园88所,新增学位近3.5万个,确保新增人口子女学前教育有园可上,有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可享。